我站在枕木紋上。
如果我腳下這條白線算"1",
那麼總共有十條白線橫跨於黑泥粗礪柏油路間。
白線之間至少間隔六十公分,而白線寬四十公分,但因為不清楚“10"與”1“離人行道有多遠,
所以我只能推估這條路至少有九百四十公分以上寬,一個絕對不敢若無其事闖紅燈的距離。
從左方行駛而來的機車、汽車與野獸,身形從來沒有超過位於“2”的白線底部。
它們最右邊的輪胎、獸蹄壓過了位於“3”的白線、壓過了“2”的上半部、
壓過了“2”的下半部,但始終不會超過“2”的底部。
也就是說,這裡是我的地盤。
從“2”底下的六十公分柏油路面、四十公分的"1"到背後不知多遠的距離,是不會有物體經過的地方。
我站在枕木紋上,將手臂往前微伸,確認一下我的假說。
沒有東西打中我。我稍微開心了一點。
將雨傘往前戳,沒有東西被我絆倒。我稍微開心了一點。
這塊一百公分以上的領地是屬於我的。
我想也許我可以休息一下,不礙著別人、不被人弄傷。
而在我沾沾自喜之際,趕著綠燈的人群和雨撞開了我,踏離並消失在雨滴所形成的稀薄的霧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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